Hello,各位江苏专转本的宝子,我是南通上元袁老师,今天带大家来看看江苏专转本的录取规则。
1.江苏专转本投档规则
江苏专转本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分数优先指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志愿。
遵循志愿指依次检索过程中,只要被检索的8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
2.平行志愿录取
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3.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服从志愿录取
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须符合录取院校招生专业的要求)。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5.降分录取
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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