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要求
平均成绩: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需达到一定的标准,一般为70到75分及以上。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通常不包括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需达到合格或良好及以上。具体标准可能因院校而异。
二、英语水平要求
学位英语考试: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或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这一考试的成绩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课程考试
主干课程考试:部分院校要求本科毕业生参加学位办组织的1门基础课和2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需要通过这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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